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唐文君范質惠)近日,益陽市赫山區人民法院執行干警遠赴廣東省普寧市執行一起涉企案件,在普寧市人民法院執行局的大力協助下,成功為申請執行企業執行到位38萬余元,維護了企業的合法權益。
據悉,益陽某公司經人介紹與普寧市某農產品經營部達成合作協議,由益陽某公司向普寧市某農產品經營部長期購買腸衣產品,益陽某公司先預付貨款,再由普寧市某農產品經營部提供相應價值的腸衣。2023年4月,經雙方一致確認,因普寧市某農產品經營部無法繼續發貨,該經營部應返還益陽某公司預付貨款381090元。因多次催收貨款無果,2023年7月,益陽某公司訴至赫山區法院。經法院審理判決,普寧市某農產品經營部需限期償還益陽某公司預付貨款381090元并支付相應利息。判決生效后,普寧市某農產品經營部仍未履行償還義務,益陽某公司向赫山區法院申請了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干警第一時間向被執行人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法律文書,并多次聯系督促其盡快履行償還義務,但被執行人仍以各種理由進行推脫。通過司法查控系統,該院執行干警依法扣劃了被執行人名下的銀行存款5000余元,并查封了其經營者名下位于普寧市的一套房產。因該房屋的處置價值不大,為切實維護企業合法權益,進一步推動案件執行,執行干警通過該院執行指揮中心向當地法院申請異地執行后立即驅車千里趕往被執行人所在地。在普寧市人民法院執行局的協助下,執行干警成功將被執行人經營者拘傳至普寧市法院,并告知其不履行法律義務的嚴重后果,迫于執行威懾,被執行人表示愿意籌款償還貨款,直至當晚12時,該案執行款全部執行到位,至此,該涉企案件也順利執行完畢。
下階段,赫山區法院將認真開展“三高四新 法治護航”三年專項行動,依法平等保護各類經營主體,營造良好法治化營商環境。
責編:楊紹銀
一審:楊紹銀
二審:伏志勇
三審:萬朝暉
來源:湖南法治報